醫療器械CE認證:
要在歐盟 (EU) 銷售醫療器械,您必須為您的產品獲得CE認證標志。CE 標志表明您的醫療設備符合適用的歐盟法規,并使您的產品能夠在所有歐盟成員國進行商業化。作為合法的醫療器械制造商,無論您是否外包制造業務的任何或所有組件,您都有責任維護法規合規性并確保產品獲得 CE 標志。體外診斷 (IVD) 醫療器械制造商必須滿足歐洲 CE 標志的類似要求。
醫療器械MDR指令 (EU) 2017/745:
(EU) 2017/745醫療器械法規(MDR)于2017年5月5日正式發布,并于2021年5月26日全面取代原有的醫療器械指令(MDD)。新法規大幅擴展了管控范圍,術語定義從MDD的14項增至71項,顯著強化了對臨床評估、上市后監督、唯一設備標識(UDI)和可追溯性的要求。
根據過渡期規定,自2021年5月26日起公告機構不再頒發MDD證書,而所有MDD證書最遲將于2024年5月27日失效,此后所有醫療器械需完全符合MDR要求方可進入歐盟市場。
更新通知:
歐盟醫療器械法規 (EU) 2017/745(MDR)已于2021年5月正式實施,全面取代原有指令MDD 93/42/EEC和AIMDD 90/385/EEC。該法規顯著強化了對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的監管要求,涵蓋臨床評價、上市后監督、唯一設備標識(UDI)和可追溯性體系。
根據MDR規定,所有在歐盟市場流通的醫療器械必須通過CE認證證明符合新規要求,即使部分I類器械的合規時限獲階段性推遲,制造商仍需基于臨床證據充分性盡快完成MDR轉換工作。制造商作為法律責任主體,需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并承擔合規義務,無論生產是否外包。
MDR醫療器械產品類別:
根據歐盟醫療器械法規 (EU) 2017/745(MDR),所有醫療器械需按附錄VIII規則劃分為I類、IIa類、IIb類和III類(風險逐級遞增)。
I類醫療器械:風險最低,通常為不侵入或僅接觸完整皮膚的器械,如普通外科器械或體外診斷設備。
IIa類醫療器械:中低風險,多為短期侵入或具有測量功能的有源器械,如輸液泵或聽力設備。
IIb類醫療器械:中高風險,涉及長期侵入或能量交換的器械,如呼吸機或透析設備。
III類醫療器械:風險最高,用于支持或維持生命的關鍵部位,如心臟瓣膜或植入式腦起搏器。
I類器械(含無菌/測量/復用子類)需通過歐代注冊、技術文件及符合性聲明完成認證;
IIa/IIb類需公告機構審核,附加產品測試和ISO 13485質量體系認證;
III類高風險器械還需臨床證據支持。
MDR大幅強化臨床評價、上市后監督及追溯要求,認證周期隨風險等級顯著延長(I類數周,II類約1年,III類可達2-3年),制造商需全面承擔合規責任。
歐盟醫療器械法規 (EU) 2017/745(MDR),一類醫療器械CE認證流程:
1.器械分類:依據MDR附件VIII規則明確分類為一類器械;
2.簽署歐代協議:醫療器械必須指定一位當地代理商;
3.技術文檔準備:編制包含設計、制造及性能信息的技術文件;
4.產品注冊:把產品資料在歐盟當地衛生局完成注冊;
5.簽署符合性聲明:按MDR附錄IV要求起草并簽署歐盟符合性聲明(DoC);
6.加貼CE標志:完成上述步驟后,制造商可自行加貼CE標志,無需公告機構介入。